按照《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职工推荐,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张海生副教授参评学校2014-2015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三日内与学院党总支办公室联系,电话:853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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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