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2016年资产清查的通知,我校从2016年4月1日起启动了全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理科学院2016年5月31日结束上报。主要内容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所有资产(包括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文物等所有有形、无形资产)进行清查。
学院十分重视本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做了详细的安排。请各位教职员工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对本人名下的资产逐一核对,对学院和自己负责,学院将派资产员与大家联系发放各人资产清单。
按照学校规定,谁领用谁负责,特别是对于出现“有账无物”的情况,随后要出台追究责任和赔偿制度,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
2016年4月13日
附:相关工作安排
2016年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兴斌
副组长:金友渔
成 员:庞万军、张邦劳、张润光、王 军
牛鹏飞、吴晓霞、张 芬、卢昕山
资产管理员:张润光
清查对象:全院教职工(含退休、外调、出国人员)
二、具体安排如下:
2016.4.13:召开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资产清查工作安排部署会
2016.4.14-4.17:① 学院办公室和实验办向全院教职工发布清查通知
② 资产清查员(学院教学秘书与实验办工作人员)对其负责范围内教职工及实验室、办公室分账,并发送至相应教职工邮箱(务必电话落实,并说明清查工作重要性)
2016.4.18-4.24:① 各位教职工按照自身账目对所领用资产进行自查(含个人领用电子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装备家具、办公家具等)
② 各位教职工统计需要报废仪器设备(原则上使用年限10年以上)
2016.4.25-5.15:① 资产清查员按照资产分账对其负责范围内教职工及实验室、办公室全部资产逐一仔细清查(如仪器编号、型号、厂家、领用人、存放地点等),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员,并做好清查记录。清查核对完毕后,建立教职工个人及实验室分账(电子版),再让领用人核对签字(纸质版),上交实验办。
② 资产清查员统计各位教职工及实验室待报废仪器(如仪器编号、型号、厂家、领用人、使用年限等),做好记录上报资产管理员,经管理员核查无误后,将待报废转移,统一放置一处(4层室外平台)。
2016.5.16-5.31:① 各资产清查员上交资产分账后由学院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部账务进行审查,并在系统中对资产变更情况逐一进行变 更。
② 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中填报生成资产清查表,并撰写全院资产清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国资处。
③ 资产管理员汇总待报废仪器设备,填表上报国资处。
附表:
2016年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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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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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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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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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万军
卢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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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田颖、金友渔、庞万军、解俊、卢昕山、纪洁萍、王宝璐;
青年教师:李照、邵玉宇、张忠、薛佳、王星宇、林德慧、陈立、王毕妮
退休人员:李庆云、刘晓静
外调人员:张小琦、于月英、常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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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一层所有办公室、会议室、青年教师工作室、省重点实验室、格物楼四段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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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原资料室图书资料、原计算机房设备、待报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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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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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郭玉蓉、张晓瑞、赵武奇、黄小丽、李林强、任雪艳、刘永峰、邓红、朱彩平、袁莉
退休人员:仇农学、肖旭霖
实验人员: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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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五层、六层所有实验室、二层大型仪器平台实验室(不含1206、1207、1227、1501),含122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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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仪器设备、实验家具、办公家具、待报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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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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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高贵田、张华峰、孟永宏、张清安、刘柳、王晓宇、孔庆军
退休人员:田呈瑞、张静
外调人员:杨晓宇、罗季阳
实验人员: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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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四层所有实验室(不含1407),含12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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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仪器设备、实验家具、办公家具、待报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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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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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李建科、杨兴斌、邵红军、刘梅、胡新中、李小平、马蓁、陈锦屏、张海生、张富新
外调人员:段玉峰
实验人员:吴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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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三层所有实验室(不含1304),含中试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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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仪器设备、实验家具、办公家具、待报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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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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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张宝善、党辉
退休人员:张伊利
实验人员: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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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试实验室(含中试车间、副楼1层、2层,不含203、205),含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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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仪器设备、实验家具、办公家具、待报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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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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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员,协调全院资产清查
教学人员:张有林、韩军岐
实验人员:张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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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407、1207、中试205、中试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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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资产清查,全院资产变更登记、系统填报报表、资料汇总、待报废设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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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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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全院资产清查报告
实验人员:张邦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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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资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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